
12月26日,上海政法学院官网“现任领导”栏目信息显示,郑少华已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
郑少华,男,1969年出生,汉族,福建浦城人,民盟盟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委员。兼任教育部法学类教指委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自由贸易区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等职。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纪委监委等实务部门兼任咨询专家或法律顾问等职。曾任华东政法学院学科办主任、科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长期致力于环境法学、经济法学、涉外法治、生态文明法治、自贸区法治等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各3项,先后在《中国法学》等期刊与重要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上海市哲社奖等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10余项。主编《自贸区法治评论》《数字法治评论》等学术辑刊。入选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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