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通日报
□苗雪红
从2019年托育元年开始,我国进入人口养育大变革时代,幼有善育成为国家战略目标,家庭育儿的理念与实践再次成为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近二十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受脑科学、认知科学及发展科学等跨学科研究成果的影响,音乐育儿已经成为新兴的家庭养育方式。然而,国内目前对音乐育儿的研究和政策实践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长期以来,大多数人认为音乐能力是少数具有音乐天赋之人的专属才能,是需要经过较长时期的训练才能掌握的复杂技能和知识系统。因此,在大多数家长看来,自己并不具有与孩子进行音乐互动的能力,而且孩子太小不具备音乐互动的可行性。重视孩子音乐教育的家长一般都在孩子升入小学前后才将其送入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音乐技能。在大多数家庭,婴幼儿基本上被视为“音乐无能者”,音乐育儿自然无从谈起。
近年来,关于人类音乐行为起源的多学科研究正在塑造着全新的音乐教育理念,并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催生了婴幼儿音乐教育的实践变革,婴幼儿家庭音乐生活及其价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逐渐成为活跃的前沿创新领域。其核心的理念变革包括:第一,人生而具有音乐性,音乐能力并不是少数人或者少数群体独有的能力。个体早在胎儿时期就对音乐有明显的反应,婴儿一出生就具有音乐感知和表达的能力。四个月的婴儿听到音乐,身体就会不由自主地随乐舞动,六个月的婴儿产生的自发发声练习具有音乐性。婴儿对音乐创作和表达有天然倾向,如以自发发声、哼唱、即兴歌唱或律动等方式进行探索和表达。第二,人类的音乐和语言具有共同的进化起源,照料者与婴儿之间的亲密交流具有音乐性。妈妈语是儿童最先听到的音乐性语言,是母婴情感交流的自然方式。婴幼儿期是音乐能力的萌芽期,个体最初的音乐经历源自母婴之间通过声音、表情、动作进行的交流和嬉戏,以及婴幼儿自发的音乐探索。这种音乐性互动和探索不仅为孩子的情感表达创造了安全、支持性的环境,同时也为孩子提供一种有效的自我表达方式,帮助他们借助音乐与周围的人建立关系,形成积极的社会情感。儿童通过音乐活动获得的身体体验对大脑发育具有积极的影响。在整个童年时期,儿童在音乐方面的发展支持着身体、情感、社会及认知等多方面的发展。
这些关于亲子音乐性活动及其价值的认识,使得音乐育儿成为世界范围内高质量婴幼儿养育照护的新课题,这些理念已逐渐转化为家庭音乐育儿策略。首先,在家庭日常生活的全过程中进行自然的浸润式音乐互动,照料者在孩子睡觉前后、换尿布、穿衣、洗澡、如厕、游戏、餐前饭后等各个环节,以各种愉快、有趣、即兴的方式与孩子进行音乐性互动,如通过音乐嬉戏,陪伴时即兴哼唱,以及用体态语言、律动、儿歌、童谣等与孩子进行自然的交流。其次,父母要有意识地规划创设家庭音乐环境。就时空条件而言,可以在随机、自发性音乐活动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出家庭相对固定的“共享音乐时刻”,如晨起音乐、外出途中车载音乐、晚饭后音乐嬉戏表演、周末的家庭或户外音乐活动等音乐时刻。固定的音乐活动时间可以让孩子持续地进行聆听和探索,不断发展音乐感知和表达创造能力,体验快乐的亲子时光。同时,可以逐步规划一些较为固定的音乐活动场所。如客厅是方便亲子共同参与音乐活动的主要场所,音乐角则方便孩子进行自发音乐探究。每日户外活动的社区公园、休闲场所、家庭汽车以及大自然中,都是亲子共享音乐的场所。第三,选择积累音乐资源,添置音乐活动材料。音乐活动首先要有适合儿童在不同活动情境中聆听的音乐、歌谣及儿歌。家长可以通过多元的网络音乐平台选择适合孩子聆听、互动及表演的各类音乐。其次,可以通过购买和自制的方式为孩子提供各类儿童打击乐器,以及具有趣味性和互动性的音乐玩具。用好手机、智能音箱等声音载体。第四,开展丰富的音乐活动。家庭音乐生活首先是潜移默化的音乐熏陶,家长可以在生活情境中的恰当时刻播放适宜的背景音乐。2岁前的音乐互动主要是聆听、随乐舞动和歌唱。从3岁开始,家长和孩子可以通过音乐音频视频学唱歌曲,运用打击乐器或身体探索节奏、节拍;可以围绕故事进行即兴表演,使音乐更具感染力,年龄稍大一点的孩子可以开始学习乐器。在孩子具有初步的歌唱和表演能力后,可以举办家庭音乐会,也可邀请小朋友到家里来举办儿童音乐会。家长对日常家庭音乐活动进行持续的影像记录,剪辑成纪录片,将亲子之间美好的音乐瞬间定格为美好的记忆。
总之,音乐育儿重在通过音乐来实现育儿的目标和任务,在此过程中支持孩子音乐能力的发展。音乐可以为父母提供愉快、自由、灵活且有效的亲子互动方式,有助于建构良好的亲子关系。父母也能从中体验育儿的自我效能感和幸福感。(本文为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婴幼儿音乐教育生态建构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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